第10章-《《重回75,我不再做弟弟的替罪羊》》

  

  众人瞬间倒吸一口冷气。

  我展开手中的材料,一字一句掷地有声:

  “这是年公社派出所的留置证明与出警记录,证明陈强犯罪当夜,我因在公社反省,拥有绝对不在场证明。”

  “这是红旗公社大队委员会全体干部签字画押、加盖公章的分家断绝关系证明。”

  “这是县人民法院对强奸犯陈强的刑事判决书附件!”

  我转过头,目光如九天惊雷般刺向面如死灰的刘翠花:

  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之义务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之义务。

  但在本案中,陈大发、刘翠花夫妇企图通过陷害、包庇手段构陷亲子承担刑事重罪,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公序良俗,更涉嫌包庇罪与诬告陷害罪!”

  “我于年正式独立分户,且自成年起未接受陈家任何资助,反而长期提供家庭劳作。

  鉴于陈大发目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出于人道主义,我每月会通过县民政局向其账户依法汇入五元法定最低赡养费,相关汇款单据留存完备!”

  我收起材料,看向校保卫处处长:“处长,该女士在高等学府门前聚众喧哗、捏造事实公然侮辱诽谤他人、扰乱公共秩序,已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。请保卫处立刻移交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。”

  全场掌声雷动!

  围观的大学生们纷纷义愤填膺地怒斥:

  “原来是这么个恶毒的女人!居然想逼大儿子替小儿子顶强奸罪!”

  “自己犯了法还敢跑来大学讹诈!送派出所去!”

  “太不要脸了!支持陈山学长!”

  两名公安民警迅速上前,将面若死灰的刘翠花带上了警车。

  阳光穿透秋日的树荫,洒在法学院大楼金色的院训上:“法者,天下之仪也。”

  我站在台阶上,迎着阳光深深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。

  年春天,在青海劳改农场服刑满六年的陈强因提前释放被遣送回原籍。

  六年的劳改彻底摧毁了陈强的身体和心智,他不仅瘸了一条腿,更染上了严重的肺病。

  回到陈家庄后,原本就家徒四壁的小院早已破败不堪。

  瘫痪在床六年的陈大发,由于长期缺乏照料和精神折磨,浑身长满褥疮,在陈强回家的第三天夜里,于极度的痛苦与悔恨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。

  陈大发咽气后,王家再次找上门来,要求陈家清算当年的旧账。

  已经一无所有的陈强在暴怒与绝望之下,抄起柴刀与王铁柱的儿子发生了恶性械斗,当场将对方砍成重伤,自己也被打断了另一条腿。

  公安机关迅速出警,陈强因故意伤害罪、累犯,被再次逮捕收监,这一次等待他的,将是至少十五年的漫长铁窗生涯。

  至于刘翠花,在双重打击下,精神彻底失常,如今沦为了在县城垃圾堆旁沿街乞讨的疯婆子,整日嘴里念念叨叨着:“山子是强奸犯……强子快跑啊……”

  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选择买单。

  这一世,我清清白白,问心无愧。